培育孩子倡導的自由的意義

編輯:東方女性2014-11-20 11:25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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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培育孩子過程中所倡導的“自由”的實際意義 近代諸多教育理念都大力倡導在學前培育孩子過程中的“自由”,因為他們發現了孩子因為在 成長過程 中因缺失“自由”而導致了心理、行為等方麵的惡果。然而,在這種倡導下對孩子實施“自由”的父母,有很多又因追

  在培育孩子過程中所倡導的“自由”的實際意義

  近代諸多教育理念都大力倡導在學前培育孩子過程中的“自由”,因為他們發現了孩子因為在成長過程中因缺失“自由”而導致了心理、行為等方麵的惡果。然而,在這種倡導下對孩子實施“自由”的父母,有很多又因追隨和滿足孩子的“自由”,而最終失去明確的培育目標變得苦惱不已。如:孩子的異常“自由”行為、孩子進入小學階段學習障礙等等。那麼,如何理解“自由”,如何在培育孩子過程中合理的實施“自由”呢?

  所謂“自由”,其中所蘊含的信息範疇非常廣泛,用幾句話去定義和描述“自由”,不是每個父母都能夠表述清楚的,那麼通過給孩子如下的培育行為是否可以幫助孩子在未來獲得父母所期望的“自由”呢?

  給孩子自己吃飯的自由;

  給孩子躺在得上打滾的自由;

  給孩子放縱遊戲的自由;

  給孩子拒絕參與老師安排活動的自由;

  給孩子拒絕睡覺的自由;

  給孩子自我選擇的自由;

  ……

  然而,我們都知道“自由”是辯證的,不存在沒有約定前提的“自由”。因此在孩子實現這方麵“自由”的同時一定失去了另一方麵“自由”,另一方麵的自由也許當前看不到,但是在孩子的“明天”一定會看到。因此,作為父母,如果想要孩子未來獲得所期望的“自由”,那麼首先應該培育的是他們強大的“分析能力”、“主動思維能力”、“自控自抑能力”、“責任感”等,符合父母對“自由”的明確培育內涵,隻有這樣才能使孩子在未來的生活中獲得更多的真正意義上“自由”。

  對於諸多教育理念提倡的“自由”,載體培育的理解是,作為父母一定要充分認識到孩子因為成長的需要而進行自我努力的積極性。父母在充分認識到這種積極性的同時,要為孩子創造滿足其成長需要的客觀成長環境,從而讓孩子作為一個鮮活的生命體在成長的過程中獲得自由釋放。

  為什麼在農村也能培育出優秀的孩子呢?

  在孩子成長過程中,城市和農村都存在著利於孩子成長的積極條件,但又有差異,其本質差異是:

  其一,農村孩子在邏輯思維基本結構創建和豐富過程中很少被“阻隔”,也就是說因為農村父母遠不及城市父母對培育問題關注,這反而導致農村孩子最大限度獲得了“自我”主動成長的機會,這是城市孩子很難實現的;

  其二,農村孩子每天的生活流程比較單一,其成長環境,也就是說信息環境比較單純,這樣就很好規範了采集信息範圍,排除了多範疇多領域其他信息的幹擾。而城市裏的孩子信息環境豐富,需要麵對太多的幹擾、太多的誘惑、太多的嚐試和背負父母太多的期望。

  其三,農村是一個充滿生動類信息的世界(小樹發芽成長、小雞生蛋報窩、小魚河中暢遊……)。因此生活在這個世界的孩子,如果能夠合理地進行這類信息的收集、采集和儲存,會很好地在針對事物進行表現的過程中逐步形成良好的“創想能力”、“分析能力”和“主動思維能力”。具備這樣能力的孩子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初、高中和大學的農村孩子能夠得高分的現象了。

  我們再嚐試加以對比說明:

  對比項 學前城市兒童 有可能導致的培育狀況 學前農村兒童 有可能導致的培育狀況

  各自生存的

  信息環境種類範疇 種類多、範疇廣 邏輯思維豐富、活躍、啟動數量多 種類範疇有限 邏輯思維單一、平靜、啟動數量有限

  各自生存的

  信息環境種類 機械類信息 未來形成“秩序性”、“嚴謹性”“持續性”和“被動思維” 生動類信息 未來形成“創想能力”、“分析能力”和“主動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