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發展低碳經濟 低碳經濟的實現方法
隨著“低碳”話語的出現,現在“低碳社會”、“低碳城市”、“低碳超市”、“低碳校園”、“低碳交通”、“低碳環保”“低碳網絡”、“低碳社區”——各行各業蜂擁而上統統冠以“低碳”二字,使“低碳”成為一種時尚。為更好地規範“低碳經濟”紮實、有序推進,使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降排指標得以實現,使“低碳經濟”真正成為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推進器。
第一,將減排目標納入“十二五”規劃。
到2020年實現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這是莊嚴的承諾,同時也是十分沉重的責任。一方麵,它標誌著我國必須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向低碳經濟轉型;另一方麵,它標誌著從政府到民間組織、從企業到個人都必須成為這一場革命的當事人、參與者、奉獻者和受益者。
第二,抓好試點,樹立典型。
目前,深圳成為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的第一個國家低碳生態示範市,就是一個很好的範例。住建部支持將國家低碳生態城市建設的最新政策和技術標準優先在深圳試驗,引導相關項目優先落戶深圳,並及時總結經驗向全國推廣;深圳負責承接國家低碳生態城市建設的政策技術標準和示範任務。同時,住建部支持深圳市將每年一次的“光明論壇”提升規格,使其成為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低碳生態城市理論與實踐的交流平台。在條件具備的省市、地區、行業中及各省,都應有目的的選擇試點和典型,紮實推進,建之有效,確保我國經濟在低碳經濟促進下又好又快發展。
第三,成立專門機構指導“低碳經濟”。
推行低碳經濟是一項係統工程,需要全社會通力合作。要改善環境,形成一個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經濟發展模式,需要行政、法律、經濟手段並重。行政手段是引導,法律手段是規則,經濟手段是平衡。因為環境問題的本質是發展問題,最終是要靠經濟規律和市場機製來解決。為確保全社會都步調一致、齊心協力使“低碳經濟”沿著正確的軌道前行,並順利完成這一艱巨而偉大的徹底改變人類社會經濟秩序和生存方式的革命,國家完全有必要成立“低碳經濟指導機構”。
第四,製定出台相關政策,保證“低碳經濟”健康發展。
吸納國際先進經驗,製定出台產業導入政策;土地使用配套政策;資金配套政策;完整的技術理論;係統的產業、產品認證及檢測標準以及加速人才培訓。
第五,大力發展“低碳產業”。
為了實現低碳,停止發展與低速發展都不可取,惟有加速發展,同時提高我國在低碳經濟與技術方麵的競爭力。因此,在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向低碳經濟轉型的同時,大力發展低碳產業。低碳經濟不僅僅是需要去鄭重承擔起來的一份責任,它同時也意味著一種新的發展機會,必須在轉型、轉變中培育和創新更多的新的經濟增長點。全國第一個規模達50億元的杭州市“低碳產業基金”就是政府主導的典型的低碳產業,其投資方向是三大類:即為“高碳改造、低碳升級和無碳替代”。高碳改造包括節能減排;低碳升級包括新材料、新裝備、新工藝升級原有設備;無碳替代包括新能源;核能、風能、太陽能等。
第六,處理好“一抓”“三防”關係。
“一抓”就是抓低碳經濟建設;“三防”就是防一哄而起、防亂上項目、防浪費。這是曆史的經驗教訓。必須在開始時就讓各級政府、行業、社會頭腦清醒、思路明確、認識一致、步調統一。”
第七,認真做好宣傳教育普及及輿論監督工作。
各級政府應利用各種方式宣傳低碳經濟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利害關係,經常向社會通報減排進展、成效與不足,同時要組織媒體配合政府號令及時進行相關報道和揭露。開通低碳經濟網絡專線,搭建老百姓與政府勾通的橋梁,發揮人民群眾“低碳經濟”主人翁作用。
第八,充分發揮人大、政協在低碳經濟運行中的作用。
各級政府在新上項目、投資方向、減排成效等工作中,充分尊重人大、政協的審批、監督權力和作用。除經常組織代表、委員視察新上低碳經濟項目外,在每年兩會上都應由政府向代表、委員通報“低碳經濟”運行情況、“低碳經濟”在GDP中的比重及“低碳經濟”對人民幸福度的貢獻率。
第九,將“低碳經濟”績效納入政府、公務員政績考核核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