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最新“五宗罪” 你知道多少
金融詐騙犯罪是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讓我們來看看現如今金融詐騙的十宗罪吧!
1.犯罪分子假借P2P網貸平台,吸取資金後進入平台賬戶形成資金池,用於對外放貸、投資等,實為假借P2P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一旦資金鏈斷裂投資人的錢就無法兌付。事實上,真正的P2P平台僅是資金中介,投資者的錢直接匹配給用款人,平台沒有資金池。
2.犯罪分子參照私募基金有關合同設計私募基金產品,不限投資金額,針對不特定社會公眾對外公開宣傳銷售,吸取資金後用於公司經營或者對外投資等,資金安全難以保障。事實上,私募基金僅針對合格投資人,投資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且不得對外公開宣傳。
3.犯罪分子假借“網上移動商城”,宣稱免費購物,以高出市場價10倍價格銷售貨物給消費者,承諾一定期限內全額返還購物款,或者要求消費者在其帳戶內存一定數量一定期限的錢款即免費贈送米、油等物品,事實上是假借銷售貨物非法集資,以後款還前款,一旦資金出現困難,就不再返還購物款。你看上的是免費的物品,他看上的是你的錢。
4.犯罪分子往往宣稱“無門檻或低門檻,低風險,高回報,期限靈活”等,銷售所謂理財產品,承諾有房產或車輛作為抵押,向社會公眾吸取資金,用於對外投資經營等,一旦投資失敗,投資者的錢就無法收回。事實上,所謂房產、車輛抵押可能隻是個騙局。
5.犯罪分子通常對外宣稱有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讓投資者放心投資。事實上,根據法律規定,實際從事吸儲、放貸、理財產品和基金發售等金融業務必須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核發的金融許可證,未經許可從事金融業務均屬違法,投資者的權益無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