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不自愛的最大根源(2)
而這就是我們所說自愛的本質和表現。決定我們是否愛自己的因素並不在於我們是否努力以最好的物質需求滿足自己,而是在於我們對待自己的態度,尤其當當下的我們不符合理想自我的要求或者不能滿足他人的期待和要求的時候我們對自己所呈現的態度。
美好的事物總是令人愉悅的,所以也總是更加容易為人所接受,而美好的優秀的自我同樣也是。當我們感受自我的優秀和價值的時候,很多人都會因此感到開心,欣然接受並且獎勵這樣的自己。但是當我們感受到自己糟糕的陰暗的一麵的時候,我們往往會對此嗤之以鼻,不斷的報以怨恨、責怪甚至嫌棄厭惡。
一位女性總是會因為自己所做的一些小事或者自己身邊親近的人的一些不當的行為而不斷的責怪自己,她對自己所抱有的那種斥責和厭惡甚至比麵對他人的錯誤的時候更加強烈。而這也正說明了她對自身的不接納以及不自愛,這樣態度不僅阻止了她提高改變自己的可能同樣也影響了她和他人的相處和交流。因為一個無法容忍自己的陰暗麵、錯誤以及壞情緒的人往往也無法為他人的這些屬性提供空間,而隻有分享、容納自身和他人身上的這些屬性我們才能真正的走進彼此的生命核心。
自愛是一種能力,是摒棄了對事物極端性判斷之後所發展的一種更成熟的整合能力,隻有當我們能夠整合自身、整合他人的時候我們才能真正的看到一個完整的客觀的自己和他人從而和這樣的自己以及他人建立更好的互動和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