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聽說過三文魚味的冰淇淋嗎?
烈日炎炎的夏天,你最愛吃的食物是什麼?涼皮?冰飲?水果?所長最愛吃的是冰淇淋!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關於冰淇淋的好玩的事兒
▐ 冰淇淋是人類文明的燈塔!
幾年前的四月,我帶了兩個番茄,徒步前往峰區(peak district)裏的一個小鎮。這條徒步路線走過綿延13公裏的牧場和森林,全程總共遇到三個活人,不時得踩著斷木橫跨湍急小溪,徒手分開矮柳和荊棘,穿過分巢的蜂群和蘑菇原野。在烏鶇和知更鳥都昏昏欲睡的下午,全世界隻有蒲公英起飛的聲音。
難道隻有所長一個人關心那兩個番茄?
四小時後,我頂著一頭蛛網,筋疲力盡地爬出最後一片樹林,一身爛葉子,鞋子濕透,褲腳沾著牛糞,準備迎接群山深處的“香格裏拉”。赫然出現在我麵前的,卻是一輛冰淇淋車,窗口排著三十幾個舉著彩條風車和其他什麼蠢玩具的大人小孩。
世界就像懸疑片,有些道具總要到某個特殊時刻你才知道它到底有什麼意義。比如一個不吃冷飲的我,非要經過一段死去活來的輕率徒步之後,才會明白冰淇淋是又甜又軟的文明燈塔,當人終於跋涉到各種蠻荒的邊界,難免受其照耀。
▐ 為冰淇淋癡狂的美國佬
二戰結束後的1946年,這一年,平均每個美國人吃了10.4公斤冰淇淋,我打開冰箱算了一下,相當於104個光明冰磚/149支可愛多/19大桶八喜,不敢算哈根達斯,感覺要破產。美國人對冰淇淋的狂蝕烈愛,就跟英國人對天氣的癡迷一樣舉世聞名。
能這麼吃的冰淇淋,一定很好吃。
從18世紀開始至今,美國各州有一係列“禮拜天法案”(或稱“藍色法案”)。這是一個宗教性質的法規,禁止人們在周日(安息日)做許多“不安息日”的事情如購物或喝酒,也曾包括(興高采烈的)吃冰淇淋。江湖傳言,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機智的美國人民在19世紀末取消了配著冰淇淋吃的蘇打水,改為往上麵澆了點兒果醬,給它起了個新名字叫聖代(sundae,和“周日”Sunday相近)。
1968年的《紐約客》上,曾經有篇文章專門介紹怎樣吃蛋筒冰淇淋才能避免糊自己一手(這篇文章流程有點複雜,不過核心技術是看到哪裏化了趕緊舔)冰淇淋還經常出現在教科書裏:企業管理教材上,有位顧客抱怨每次買香草味冰淇淋,停在外麵的車就發動不起來;統計學也有案例稱,冰淇淋銷量的上升和淹死的人數正相關。我忍不住想,幾千年後的曆史學家翻看這些教科書,未必會對這個時代的知識技術水平印象深刻,倒是有可能認為這個時代的人們總是圍繞著冰淇淋討論問題,這玩意兒指不定就是某種(可食用的)神。
有時還會伴隨著某些神話形象出現
▐ 古代人們就愛吃“冰淇淋”了
不過,冷飲並不是個轉瞬即逝的現代魔咒,它已經陪伴了人類上千年。對冰涼甜食的愛跨越了種族、文明與曆史,至少在古希臘羅馬時期就已經有了冰凍飲料,中世紀阿拉伯人也喝一種叫Sharab的冷凍飲料,澆上櫻桃或石榴調味。
在沒有冷凍技術的時代,冰凍飲料需要在冬天跑到山上或者河裏,用人力采集巨大的冰塊,然後儲存在深深的地窖裏,用鹽和大量稻草保溫。想想為了吃冷飲,大家都可拚了。不過有史以來最沉迷冷飲的可能還是我們中國人,有曆史學家認為是中國人創造了最早的冰淇淋,2005年美國農業部報告稱,中國消耗了全球冰淇淋產量的1/5。這種愛有些不顧一切,因為亞洲人患有乳糖不耐的比例高達80%以上,而冰淇淋幾乎都是乳製品。
以前的人們沒有冰箱,隻能冬天拉冰塊
既然乳糖不耐(以及它帶來的典型肚子痛,或者不那麼嚴重但尷尬的問題:不停放屁)都阻止不了中國人在唐代就發明了冰凍酸奶,未來的人們很可能也不會忘卻對冰淇淋的愛。更有可能的是,未來冰淇淋隻會比現在的更複雜更好吃。
▐ 你想過這些口味也能做冰淇淋嗎?
實際上,現代冰淇淋已經和它在17世紀意大利的直係祖先(加上調味料或水果的冰凍乳製品)有了很大差別。數百年來,我們給予冰淇淋更均勻的口感、更高的乳脂,填充進空氣,冷凍技術從稻草、河冰和鹽,進展到了冷櫃和液氮。為了照顧乳糖不耐受人群,許多品牌還推出了不含乳糖或者以豆奶為原料的冰淇淋。
最直觀的變化大概是口味:上世紀20年代的時候,巧克力脆皮還是個專利,而今天可能連麻婆豆腐味的冰淇淋都有了。關於巧克力脆皮,有個很有意思的說法:巧克力脆皮來自一個小男孩的糾結。他在糖果店躊躇於買巧克力還是香草味的冰淇淋,店主Christian Nelson 機智地說不要想了,我幫你香草外麵塗層巧克力不就好了嘛——鏘鏘,從此人類有了脆皮冰淇淋。
話說回來,今日世界的美食正在變得越來越唾手可得。冰淇淋曾經深藏葉卡捷琳娜的鍍金冷凍機和中國貴族的瓷盞,這種一度豪奢如夢的冷飲在今天已經如洪水般占領了每個城市的街角。
但那次徒步之後數年裏,隻有兩頓冰淇淋讓我印象深刻:所長親手研製的特供芥末海鹽冰淇淋,和室友用樸素的材料工具在家自製的無糖芒果冰淇淋。大概,甜食冷飲仲夏夜,就是不孤單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