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癌的治療以及腎癌特殊病例的處理(5)

編輯:東方女性2011-03-16 09:06常見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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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化學治療:腎癌化療的效果較差,根據文獻報道常用的化療藥物有:VLB、MMC、羥基脲(HU)、優福定(UFT)、博來黴素(BLM)、阿黴素(ADM)、5-氟尿嘧啶(5-FU)、環磷酰胺(CTX)和順氯氨鉑(DDP)等。
  (4)放射治療:放射對腎細胞癌的治療作用尚不肯定,目前主要作為手術前、後的輔助治療,適用於:①腫瘤短期內增長快,毒性症狀明顯者。術前放射可使腫瘤體積縮小,減少術中癌細胞播散;放療後局部水腫和腫瘤血管減少,有助於分離及手術操作。術前放療劑量為45Gy。②對Ⅱ、Ⅲ期腎癌或病變已擴展到鄰近器官和腫瘤切除不徹底的病例,術後放療可減少局部複發,劑量為45~50Gy。③不能手術切除的晚期腎癌,放療可減輕局部疼痛、血尿和緩解毒性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