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介紹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用

編輯:東方女性2016-08-24 17:24育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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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簡介:《獨生子女證》是指自願終生隻生一個子女,而有了獨生子女證後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優惠政策,但以每個地方的發放標準不同,如果在農村,政府會給與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如果獨生子女死亡,政府會給與相應的扶助金,獨生子女證要怎麼辦理呢?下麵一起了解下。

  什麼是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隻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

  實施全麵兩孩政策後,自願隻生一孩不再獎勵。此前,領取獨生子女證後可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各地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不同,以廣東省為例,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準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麵,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製定。

  獨生子女費發放政策

  實施全麵兩孩政策後,獨生子女費發放政策也做了相應的調整。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獨生子女費發放政策取消以前,自1982年開始,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製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對自願終身隻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用?

  1、每年發給6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四周歲止;

  2、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準,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3、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4、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5、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製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6、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辦理獨生子女證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3、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至本機關審核。

  4、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5、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本機關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